问题 | d级危房是不是必须拆除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d级危房是不是必须拆除 d级危房必须拆除。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被认定d级危房的居住人员应当及时搬离,或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当地政府提出危房改造申请,由各级政府作出紧急避险决定给予经济补助一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在催告、限期拆除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实施强制拆除。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十七条 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二、违法建筑是不是必须拆 违法建筑不是必须拆除的,如果有以下四种情况的,可以不拆除: 一是,拆除违法建筑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如果部分拆除建筑物,会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 或者整体拆除建筑物会影响相邻建筑物及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在这种情形下,违法建筑可以不拆除。 二是,现有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由于建筑的特殊性,或建筑物所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根据现有拆除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违法建筑,也可以不予以拆除。 三是,拆除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有些违法建筑,拆除之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拆除之后,可能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违法建筑可不予以拆除。 四是,通过改正或补办手续,由“违法建筑”变成“合法建筑”的,所涉建筑可不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 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d级危房是不是必须拆除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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