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签了一年中途要走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签了一年中途要走怎么办 按照劳动法规的规定,如您已签订一年期限的工作合约,若决定离去,应先履行预先告知之义务方可正式离职。作为员工方,可采取书面方式向前雇主预告三十日,便能合法地解除双方劳务关系。 而在试用期内,您只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雇主说明情况,同样具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使在预告期内未获得前雇主的签字批准,您仍有权在下一个预告有效期结束后离开原聘用单位。在此过程中,若原工作单位未能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您既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权益,还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促使其履行法定职责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了一直没给我 若签署了劳动合同却未能给予劳动者,那么作为劳动者,他/她可以尝试以下几种途径来索取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 首先是通过与雇佣方进行友好而诚实的协商; 其次,可求助于本公司内部的工会组织,以便工会能够出面协助争取到合同; 再者,也可以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以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交申请以获取调解及处理; 除此之外,投诉至劳动行政部门也是一种合理合法且行之有效的办法,劳动行政部门会负责责令雇佣方尽快履行合约提供; 如果以上几种方式仍然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是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这是最终且必须的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签了一年中途要走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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