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一、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构成方式具体如下:依据用人单位于前一会计年度内所有员工每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础,职工个人每月平均工资的总金额需按照上一会计年度各月份的平均工资收入进行精确计算。在特殊情况下,若单位与职工双方的月平均工资皆不及上一会计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则二者均以该比例时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而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工伤保险费用的征收将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费用的征缴规则进行具体实施工具化操作。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二、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什么 当您的员工在工作中不幸遭受工伤时,我们首先建议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事宜,以给予他们及时、有效的救援与治疗。在这个过程中,工伤保险基金将依法承担起为受伤员工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方面的补偿责任。而作为您也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受伤员工支付他们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等必要款项。当然,这些费用具体数额会因员工的伤情及各地区的政策准则有所不同。对于那些因为工伤导致残疾程度达到一级到四级的员工,您需要按期向他们发放一定比例的伤残津贴。 其中,一级伤残的津贴标准是每月27个月的个人工资;二级伤残的津贴标准是每月25个月的个人工资;以此类推,直至四级伤残,其津贴标准则是每月21个月的个人工资。而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的员工,您则需支付他们对应月份的伤残津贴,津贴标准分别是每月18个月和16个月的个人工资。 同时,您还需依法替他们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保证他们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如果因为伤残津贴不足以满足员工生活所需,您有义务补充支付差额部分。至于七级到十级伤残的员工,您的责任相对较轻,只需按月向他们发放标准为13个月到7个月的个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之缴费基数,系以用人单位于前一年度内所有员工之月均工资总额为衡量依据;若该等数值较本地区全体职工当年度月均工资之60%低廉,则将据此比例进行相应核算。在工伤保险费用之征收方面,严格遵从《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所制定之相关法规。我们致力于确保缴费过程公正、合理,从而切实维护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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