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入职两天就想走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刚入职两天就想走怎么办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明文规定,对于尚未正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言,其欲提出辞职申请时,须提前三十个自然日内向雇佣方发送书面通知。换言之,在法律的框架下,劳动者有权利选择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呈而决定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同时,在试用期内,该类劳动者亦可依照相应法律法规提前三个自然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要求,从而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刚入职签了合同,想辞职,有什么后果 签署劳动合同时若欲解约离去,将不可避免地产生负面影响。从事此种情况时,劳动者必须确保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正规操作流程得到合理遵守,否则将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在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以及出具相关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等环节上遇到阻碍和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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