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欺诈行为具体包括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合同欺诈行为具体包括哪些 以下为合同欺诈行为的详细列举,包括但不限于: 1.不实伪装的质量欺诈; 2.虚假标识的商品欺诈; 3.合同字面上的主体欺诈; 4.欺骗性的广告宣传欺诈; 5.隐藏折扣后的价格欺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欺诈行为怎么判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情节较重、涉及金额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合同诈骗罪行为,法院判决将视其情况轻重程度,判定被告人服役期限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不等,除此之外,还会与罚金同时并罚。 而如果犯罪行为呈现出了更为恶劣和严重的情形,例如所涉金额数额庞大,或者施害者已经有过多次类似的犯罪记录等,那么将面临的刑罚将会更为严厉,包括但不限于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也需与罚金进行并罚。 而那些情节更加恶劣、涉及金额数目惊人的犯罪分子,可能会被判处超过十年乃至无期徒刑这样残酷的刑罚,并且未经适当手续前所获得的所有财产都将依法被冻结并予以没收。 总而言之,所谓的合同诈骗罪,本质就是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各种欺骗性的行动,如在合同签署或者履行的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等,通过这些方式从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最终使得该犯罪的实现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由此引发的严重后果已经足以构成刑事罪行。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以下为合同欺诈行为的详细列举,包括但不限于: 1.不实伪装的质量欺诈; 2.虚假标识的商品欺诈; 3.合同字面上的主体欺诈; 4.欺骗性的广告宣传欺诈; 5.隐藏折扣后的价格欺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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