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未遂如何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信用卡诈骗罪未遂如何判刑 信用卡欺诈罪未遂如何适用刑罚 当行为人实施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时,若其行为构成犯罪未遂,那么法律对其的惩戒规定如下:对于该类罪犯,一般的法定量刑原则是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需要附加罚金。 然而,如果犯罪数额巨大且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五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附加罚金。更为严重的情况下,即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在处理信用卡诈骗罪未遂案件时,应参照本罪既遂犯的量刑标准,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的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关于信用卡欺诈行为的刑事立案标准如下: 首先,犯有上述行为中的任一项,其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元及以上; 其次,如若恶意透支,涉案金额须达到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方可予以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三、信用卡诈骗9万法院怎么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界定,在众多犯罪行为中,以恶意透支、套取现金较多到90,000元人民币的信用卡欺诈行径被归为“数额巨大”这一类型。针对此类案件,司法部门在进行审判过程中,将综合衡量犯罪嫌疑人为实现其不法目的所实施的严重犯罪事实、所涉及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通常而言,此类罪犯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然而,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检举揭发他人罪行或者积极退还赃款等表现良好的情节出现,则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的机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将视每一起案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您对此类问题仍存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取更为精准且权威的法律意见与建议。 信用卡欺诈罪未遂的刑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异。一般情况下,犯罪未遂者将受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犯罪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刑罚可达五至十年有期徒刑。特别严重情况下,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对于未遂犯,应参照既遂犯的量刑标准,从轻或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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