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几日内要提出书面调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的时效是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
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超过时间,或者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向法院起诉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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