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女儿,离婚是判给男方还是女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子女抚养权纠纷时,法院所做的裁决并非仅仅依据性别而简单地将子女判予男方或者女方,而是需要全面衡量诸多复杂的因素后才能做出最终的决定。
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子女自身的意愿(当子女年满一定年龄时)等等。 尤其是对于尚处于哺乳期的婴儿,法律通常会倾向于将其判归母亲抚养。 然而,当子女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表达能力时,他们的个人意愿便会成为法院在裁决过程中必须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当,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根据对子女成长更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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