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不写抚养费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您们进行离婚协议签署时,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的相关条款不可省略。
这是因为,这份文件应该明确无误地展现出你们双方对于离婚这件事情达成的共识,也包括了如何处置孩子的抚养、财产以及债权债务等事宜。 而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它的具体数额应由你们夫妻双方共同商议决定; 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分歧,又无法达成一致,您们有权选择向法律机构进行申诉求助,由法庭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您们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状况综合考量后,来为您们提供合理的答案。 若是收入稳定的家庭,抚养费便可以按照年总收入的20%-30%之间来支付; 若承担的是多名孩子的抚养责任,这一比例还可以适当地提高,但需注意不要超过月总收入的50%为宜。 反之,若是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抚养费的数目则可以依托于当年的总收入或本行业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以此力求与前述提到的抚养费比率相符合。 当然,凡事皆有例外,对于那些特别情况,抚养费的占比或许会有所改变,比如会有大幅度提高或下降的可能。 最后,我想再次提醒各位准爸爸妈妈,您们对于子女教育投入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您们其中一方完全有能力独自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法律无疑会尊重你们的决定。 然而,倘若直接抚养一方的经济实力显然不足以确保孩子的基本教育支出,从而影响到他们的身心发展,那么,法庭将不会对此类申请予以支持,您们仍需要共同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