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放弃孩子抚养权后,能否要求断绝亲子关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亲情关系的案件中,放弃抚养权并不代表亲子关系被终结或者切断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联系。
实际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脉关系是无法消弭或切断的。 即使父母方做出让步,选择放弃抚养权并退出子女的日常生活,他们仍然有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经济支持以确保子女的正常成长和发展。 而对于非自然过渡到家庭成员,即所谓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法律赋予其相应的解除机制,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除这种非天然的亲属关系。 然而,对于具有血缘基础的亲属关系,例如直系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类具有生物学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法律是不能提供剥夺或者消除的政策通道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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