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婚姻登记的诉讼时效一般有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撤销婚姻不适用诉讼时效,而适用一年的除斥期间。
申请撤销婚姻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也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具体的申请撤销时间是: 1.因受胁迫而结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因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注意的是,这一年除斥期间,自起算之日起持续计算,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也就是法律上所谓的“除斥期间"。也就是说,如果受胁迫方在这一年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该婚姻关系的申请,那么受胁迫方就失去了提出申请撤销该婚姻的权利。 撤销婚姻一年除斥期间的起算点: 1.自受胁迫方结婚登记之日起算; 2.自受胁迫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 这种情况主要考虑到在受胁迫的婚姻中,有的受胁迫方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如绑架、拐卖的妇女被迫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这些妇女在被他人限制人身自由,有关部门未解救前,是无法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的,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受胁迫方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时间必须待其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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