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财产分割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规定夫妻财产实行分割的要件如下所示:
首先,为离婚情况。 在男女双方缔结合法婚姻后,往往会出现财产混合共有的现象。 因此,在离婚之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类共同财产进行明确划分和分配; 其次,约定方式。 可以通过夫妻双方的书面约定,以修正原有的共同所有制度,变为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共有、部分各自所有等不同形式的财产制度安排; 再者,遗嘱继承情形。 当夫或妻一方不幸离世时,该方的继承人可依法享有继承权,从而对各合法继承人所应继承之遗产,进行有条理的分配和处理; 最后,严重妨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发生。 一旦发现夫妻一方存在诸如恶意挥霍、逃避债务、私自挪用等严重侵害其他相关方权益的行为,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相关财产予以公正裁决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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