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财产,又称婚前个人所有财物,主要是指在一对新人缔结婚姻关系之前,由夫妻其中一方已经拥有或者成功获取的私人财富。
这类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者在结婚登记日之前以全额支付形式购入的房地产、机动车辆,以及个人持有的存储于银行的储蓄金钱等。 要想确定某项物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关键在于其取得的时间是否在婚姻登记日之前,以及该项财产的原始来源是否为个人。 此外,若通过继承、赠予等非买卖方式在婚前获得的财产,并且在相关的遗嘱或赠予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属于某一方,那么此类财产同样被视为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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