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法院离婚要什么证件和材料和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您通常需要备齐以下几种文件、资料以及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一,身份证件,主要是指诸位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户籍证明; 其次,结婚证书,以证明已经缔结的婚姻关系; 最后,起诉书,需详细记录离婚诉求、事实依据以及法律理由。 同时,如果存在家庭暴力、婚外情、分居等情况,还应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若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则需提交财产证明,例如房屋所有权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对于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还需提供其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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