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确定离婚赔偿金的数额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衡量离婚赔偿金数额的过程中,法院也将适当参考如下几个重要的因素以科学、准确地计算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1)具体的侵权行为严重程度; 例如,相较于单纯的通奸行为,重婚所造成的影响无疑更加严重和复杂; (2)加害者的过错程度,譬如,加害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如何; (3)受害人受到损害的程度,尽管面临相似的侵害行为,但由于个体之间心理素质的差异,受害人精神负担程度因而有别; (4)其他相关情节,譬如结婚年限的考量,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越多,期待对方在未来给予回馈的期望也就越高; (5)诉讼时地域的客观经济条件。 我国各省市、自治区之间存在经济发展水平的显著差异,倘若精神损害赔偿纠纷发生在经济欠发达的偏远山区村落,或许数十元的赔偿额就能妥善解决问题。 然而如果在经济较为繁荣的地区出现同样性质的纠纷,即使裁判金额高达数千元,受害人未必能心满意足地接受并息讼。 因此,在制定赔偿金额时,需要审慎分析当时当地的经济环境以及其他各项因素,并且在公平合理的前提下拟定一个具体的数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