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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经过了一番法律程序之后,若您决定以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首先,您需要精心起草一份正式的诉讼状,以便于准确地表达自身立场以及阐述法律依据。
其次,您需尽可能搜集到关于您与对方婚姻破裂的相关证据,以便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
在准备充分后,您将需要携带撰写完成且已加盖公章的起诉书,连同您与另一半的结婚证明等材料,前往具有相应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
然而,您需要清楚,并非所有案件都能顺利离婚,以下所列举的这些情况,只要在其中任何一种没有出现之前,法院都不会轻易同意离婚请求:
(一)如重婚或是与第三者长期同居;
(二)如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或对家庭成员进行残忍虐待和遗弃;
(三)如成瘾性赌博、药物滥用等不良习惯屡次被教育改正无果;
(四)如果因为夫妻感情不合而分居达到两年以上;
(五)除上述之外,还有哪些原因可以使夫妻之间的感情完全走向破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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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