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同意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时被告仍然表示拒绝同意,但在此过程中,原告能够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间的情感关系确实已经彻底破裂,那么法庭很可能会判决此次婚姻解除。
同样,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者,经反复协商无果后,法庭都会批准离婚申请: (1)再次结婚或与他人长期保持同居关系; (2)持续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甚至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存在赌博、吸食毒品等严重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因为情感问题而分居生活两年以上时间; 以及(5)其他任何能直接证明夫妻情感出现裂痕的特殊情况。 如有一方被宣判为失踪人,另一方据此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的,根据法律规定,也应该得到法庭核准并允许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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