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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预售证卖房怎么收首付款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开发商若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就不得对外出售房屋。针对这类情况所采取的处罚措施规定如下:首先,如果开发商未能依法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依据其具体违法情节以及造成的恶劣影响,将会受到如下分级别的法律制裁:(1)若仅销售一套房产并收取的定金或房价款额未超出五十万元人民币,则应没收其非法所得,同时还需对已收取的预付款部分处以百分之零点五的罚款。(2)若销售二套至五套房产之间或者收取的定金或房价款额超出五十万元但未超过三百万元人民币,同样需要没收其非法所得,并且对已收取的预付款部分处以百分之零点八的罚款。(3)若销售六套及六套以上房产或者收取的定金或房价款额已经超过三百万元人民币,则应没收其所有非法所得,并且对已收取的预付款部分处以总金额的百分之一的罚款。对于那些“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类似违规行为,根据其实际收取金额的多寡,政府明确制定了由一万元到总共三万元人民币不等这三种不同档次的惩罚措施。再者,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前提下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行为,政府也出台了具体的法律法规,并依据其实施过程中的违法情节以及最终产生的不良后果严重程度,确定了五万元人民币以及十万元人民币这两种不同级别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因此,在房产登记机构是无法进行预告登记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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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5: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