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安购房定金交了怎样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若您希望取消预约支付的定金,可尝试与出售方协商解决。一般而言,详细描述如下五种情况,消费者在特定情境下有权要求退还所交纳的定金:首先,如房地产开发商在约定好的认购意向书到期后,将已经确定购买的该套房产成功转售给其它第三方合作伙伴,使最终的购买签约环节出现了障碍,那么房地产开发商应该无偿赔偿乃至双倍返还消费者之前预定的定金;其次,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获取相关的商品房销售授权证明文件或因其自身管理原因造成双方最终未能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或者因为该纠纷引发的法律效力问题造成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此时开发商应该返还消费者的定金并对其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再者,假如双方就正式的购房合同以及其中涉及的补充协议部分的细节内容无法形成共识,但这并不影响到认购意向书本应包含的基本内容,且对以上描述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购房合同洽谈失败,那么双方均没有构成违约行为,房地产开放商需要全额无条件地退还消费者的定金;然后,若认购意向书中涉及的有关房价、建筑面积和户型等关键性商业条款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并未明确约定或表述不够清晰准确,彼此基于此却没能顺利达成一致,使得正式的购房合同签字仪式无法进行,这也可以理解为房地产开发商应无条件退还消费者所支付的定金;最后,如由于无法预知且超出双方控制范围的原因,导致原本拟定的购房合同未能按计划顺利签署,那么出售方必须如数退还消费者先前缴纳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