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一房两卖先签约方怎样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开发商在售楼过程中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早于其他人签订购买协议的买方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进行维权。首先,若买方被视为有效合同的当事人,他们则有权向开发商提出强制履行合同、交付房地产产权的主张。其次,倘若买方被认定为可撤销合同或无效合同的当事人,自知晓该状况之日起计算,在一年之内,该买方均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其签署的合同予以撤销,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偿还尚未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所产生的相应利息,以及就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承担最多不高于一倍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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