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完房贷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贷款偿还完毕之后,您需履行以下三大步骤以完成相关的程序责任:
首先,应当会同您所选择的金融机构一同办理关于抵押权益的撤销手续; 其次,也请务必向所购买的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以获取保险费用的全额退款手续; 最后但并非次要的是,还需与房地产开发商取得联系并申请退还您之前支付的保证金。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的住房贷款过程中已经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只需要将银行出具的销户通知函连同他项权证和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提交到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所在的房屋管理局窗口即可完成后续事宜。 然而,如果您在整个贷款周期内均未取得所有权证书,则需要在归还所有贷款之后前往房管局窗口撤回银行的销户通知函,然后再着手办理房产证书。 具体而言,您需要携带以下各项信息材料: 包括所有产权人和共同拥有者的完整身份证明(例如: 户口本复印件,户籍证明以及各自的私人印鉴); 购房合同原件; 契税凭证的复印件; 购房发票的副本及复印件; 门牌号证明以及其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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