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本加名字办理流程及费用有何法律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房产证上添加姓名的手续与所需支付的费用如下所述:请双方分别携带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房产证等资料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的办事大厅进行增设共同所有人的业务申请。在此过程中,您需要缴纳相应的配图费、登记费、房屋登记费及相关的税费,其中还包括了80元的手续费、25元的籍图费以及5元的贴花费。待房屋交易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无误后,将向您发放登记回执以示完成。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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