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南京如何办理居住证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申请事项办理条件如下:
凡有意在南京市长期居住超过六个月的流动人口,无论年龄是否达到十六岁均需申领居住证;而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我们鼓励其自行选择是否申请此证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有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非南京市户籍人员,若计划在南京市居住七天以上者,应自抵达南京之日起七日内,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申报。 二、申请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①如居住在本人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内,请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②如居住在非租赁性质的他人房屋中,请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声明以及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③如居住在租赁性质的房屋内,请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住房租赁合同; ④如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内,请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及劳动合同; ⑤如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内,请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居住证明及学习证明。 (2)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且原件无法留存在公安机关的情况下,还需同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公安派出所窗口进行办理——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予以受理——待制证完成后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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