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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预售预约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
首先,守约方有权利在发现对方违反合约规定时,及时地向其发出中止履行合同的通知,以终止相关行为的继续进行。
其次,如果违约方在接收到中止履行通知之后,依然未能及时向守约方提供足够的存保措施或恢复其原有的履约能力,但是却仍然坚持要求预购房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话,那么守约方有权对此表示拒绝,并且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该份合同,同时对违约方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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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4: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