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能强制注销分公司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律师解析:
总公司可以强制注销分公司。
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的存续。 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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