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有异议不签字可以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故责任认定书正式出炉后,倘若当事人对其存有异议,那么是可以选择不签字的。
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讲,当事人在接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一文件之后,要是觉得有不妥之处,是拥有在三天时间内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权利的。 需要明确的是,不签字并不会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本身所具备的效力产生任何影响,不过却会对当事人在后续的复核程序当中行使自身权利造成一定的阻碍。 倘若当事人执意不签字,交通管理部门便会在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给当事人的那一天起往后推三天,接着通过邮寄或者其他合适的方式,将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至当事人手中。 倘若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去申请复核,那么事故责任认定书就会即刻生效。 总而言之,当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的时候,不签字确实是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权利,然而,为了能够及时且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事人还是应当采取合法的途径来处理相关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选择不签字。交通管理部门在送达三天后通过邮寄方式再次送达。小朱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核,认定书生效。争议点在于不签字是否影响认定书效力以及不按时复核的后果。 案情分析: 1、小朱虽有不签字的权利,但不签字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认定书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不会因当事人不签字而失效。 2、小朱未在规定期限申请复核导致认定书生效,若其想维护权益应按法律规定在期限内申请复核,否则后续难以改变认定书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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