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债务追诉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个人或团体之间产生的金钱债务之追索时效规定通常情况下为连续三年时间。
在此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力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拖欠款项的债务人尽快履行他们的还款义务。 然而,若此项负债已经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最长追索时效,那么债务人有权利在法庭上以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作为有力的抗辩理由,拒绝承认原本需要偿还的相关欠款。 但是,如遇特殊情况发生,例如债务人明确表示愿意立即执行债务责任、债权人主动向债务人发出履行还款的书面请求等,这将会导致原先三年之限的诉讼时效出现中止,并自中止和相关程序终止之日起,重新计算新的期间和最长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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