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钱不还,我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朋友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该朋友要债;如果其拒绝偿还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如果在法院判决后其还拒绝还款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则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但要注意,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在债务纠纷没有被法院判决或者没有被依法仲裁之前,不能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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