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参加活动受伤谁负责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人们自愿参与带有一定风险的活动时,倘若因为该活动本身所蕴含的风险而致使自身受伤,倘若组织者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组织者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损失应由受害人自己来承担。
比如在一些户外探险活动中,组织者提前对活动场地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安全检查,为参与者提供了充足且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若有参与者在此过程中受伤,组织者就无需负责。 然而,如果组织者存在故意行为,比如明知活动场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却故意隐瞒,或者存在重大过失,像未对活动场地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或者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那么组织者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如果受害人自身对受伤存在过错,像是违反了活动规则,或者是自身身体原因导致在活动中容易受伤等情况,也应该适当减轻组织者的赔偿责任。 总之,在处理这类事件时,一定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仔细判断各方的责任,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要做到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组织户外探险活动,提前检查场地、提供防护措施。活动中,小李受伤。但小胡称小朱明知场地有隐患却隐瞒,且未全面检查;而小朱否认,认为自己尽到义务,小李自身可能有过错。争议点在于小朱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以及小李自身有无过错。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确实对场地进行全面检查并提供防护措施,且无故意隐瞒隐患等行为,那么按照规定,小朱无需对小李受伤担责,损失应由小李自担。 2、若小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隐瞒隐患、未检查场地等,就应担责。若小李自身有过错,比如违反规则,则可减轻小朱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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