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建立在未经合法婚姻登记流程的基础上,以夫妻名义进行共同生活的现象被称为“非法同居”。
要解除这种非正式的恋爱/伴侣关系,主要有两个必要条件: 1)必须由双方都表示愿意; 2)如果只有其中的一方提出解除,但其伴侣却不愿意的话,那么当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性的问题出现,且无法通过协议方式得到圆满解决时,他们便可考虑向当地的法律机构,比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仅凭单方面的意愿想要解除同居关系,通常情况下,法院是不会予以受理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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