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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不给探视怎么维权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
倘若对方拒绝给予探视,首先可以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仔细明确探视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等细节。
通过沟通,尝试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判决,例如判决对方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允许探视方探视子女。
要是对方依然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探视方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法院会采取相应的措施,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小朱不直接抚养子女,但小丽拒绝小朱探视子女。小朱先尝试与小丽协商探视细节,协商不成后,小朱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证据,法院判决小丽允许小朱探视,然而小丽仍不履行判决。

案情分析:

1、小丽拒绝小朱探视子女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享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的规定。
2、小朱起诉时提交离婚判决书及身份证明等证据,是依法维护自身探视权的合理做法。
3、小丽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是保障小朱探视权实现的合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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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10: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