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双方在外地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在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不存在争议时,就可以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来办理。
具体而言,双方必须一同向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 倘若其中一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已经超过一年时间,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向对方的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如果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这些重要问题上存在争议,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处理。 诉讼离婚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管辖,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 原告需要将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等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之后,法院会先尝试进行调解,要是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就会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总之,对于离婚双方身处外地办理离婚这件事来说,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谨慎地选择是采用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方式,并且一定要严格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管辖规定,以确保离婚过程的合法、公正与有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夫妻双方都愿离婚,起初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无争议,准备协议离婚,但小朱离开户口所在地超一年,不知能否在一方户口地申请离婚产生争议。后双方又在财产分割出现分歧,对于离婚方式的选择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关于协议离婚,小朱离开户口所在地超一年,按规定不能一同向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这种情况下协议离婚不可行。 2、对于财产分割存在争议,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需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成依法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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