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儿子会判给哪一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主要会从以下几个关键因素来进行考量:
子女年龄方面,当子女处于两周岁以下这个阶段时,通常情况下会跟随母亲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年龄段,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母亲能更好地给予孩子日常的照顾和关爱。 父母的经济条件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希望孩子能跟随自己生活。 此时,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那么这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就会具有一定的优势;要是孩子已经跟随某一方生活了较长时间,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那么这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也会增大;另外,如果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从孩子的成长角度出发,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全面发展。 父母的意愿也不容忽视。 当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产生争执时,就应该充分考虑该子女自己的意见。 因为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他们有了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其意愿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对他们最有利的选择。 总之,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始终以最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根本原则。 具体到最终判给哪一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进行严谨的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有一个8岁的孩子小胡。小朱经济条件较好,且已做绝育手术,孩子小胡一直跟随小朱生活。小李认为自己更有时间陪伴孩子,向法院提出要孩子的抚养权。双方为此争执不下,都想争取小胡的抚养权。 案情分析: 1、小胡8岁,属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小朱已做绝育手术,在这一点上有争取抚养权的优势。 2、小胡一直跟随小朱生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小胡成长不利,这也有利于小朱获得抚养权。 3、虽然小李称有更多时间陪伴,但法院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以最有利于小胡成长为根本原则进行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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