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子女有继承后妈的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二婚子女对于后妈的继承权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当二婚发生时,如果子女还尚未成年,并且在后续的生活中与后妈共同生活在一起。 在这个过程中,后妈切实地对该子女履行了抚养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例如,后妈在日常生活中关心子女的生活起居,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同时在教育方面也投入了精力,比如辅导功课、培养品德等。 这种情况下,双方就形成了抚养关系。 在法律层面上,一旦形成这种抚养关系,继子女与后妈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等同于亲生母子(女)关系。 这意味着继子女享有对后妈的继承权,在继承顺位上,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去继承后妈的遗产,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权利。 二、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若二婚时子女已经成年并且能够独立生活,或者虽然未成年,但是并未与后妈共同生活,而且后妈也没有对其进行抚养教育。 比如,子女一直跟随亲生父亲生活,后妈很少参与其生活事务,也没有在经济、教育等方面给予支持。 那么,双方就未形成抚养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一般不享有对后妈的继承权。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二婚,后妈是小丽。小朱成年前一直与父亲和小丽共同生活,小丽悉心照顾小朱生活起居并辅导功课。父亲去世后,小丽去世留下遗产,小朱要求继承,小胡(小丽亲属)却认为小朱无继承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未成年时与小丽共同生活,小丽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双方形成了抚养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后妈权利义务等同于亲生母子(女)关系。 2、小朱作为与小丽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对小丽的继承权,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权利,所以小朱有权继承小丽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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