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儿子女儿谁优先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继承中,儿子和女儿的继承权是完全平等的,不存在谁有优先继承的情况,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 在法定继承的顺序安排中,儿子和女儿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意味着,在没有遗嘱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出现时,他们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利是同等的。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也应当均等。 比如,若父母离世时未留下遗嘱,留下的房产、存款等遗产,儿子和女儿都有平等的权利去继承相应份额。 这种规定体现了法律对男女平等原则的贯彻,保障了女性在继承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特殊情况 当然,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遗产的分配可能会有所差异。 例如,若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像身患重大疾病且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对其予以照顾,适当多分一些遗产。 再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比如长期陪伴照顾父母生活起居、承担父母医疗费用等,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这是考虑到他们在照顾被继承人方面付出较多,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兄妹,父母离世时未留遗嘱,留下房产和存款等遗产。小朱认为自己是儿子应多分,小丽则主张男女平等应均分,双方产生争议。且小丽长期照顾父母生活起居并承担医疗费用。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小朱和小丽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遗嘱等特殊情形下,对父母遗产有平等继承权利,一般应均分。 2、小丽长期照顾父母生活起居、承担医疗费用,属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以体现法律的公平与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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