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离婚男方不让住他房子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居住权的问题,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1.共同财产情况: 一般而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意味着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该房屋的相关权益。 这种情况下,男方是无权单方面禁止女方居住的,因为女方同样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居住权益。 2.男方个人财产情况: 若房屋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且在房屋产权证书上明确登记为单独所有,那么在合理范围内,男方可以不让女方居住。 比如,男方为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房产。 3.特殊保障情况: 若女方因客观原因,如经济困难等没有其他住所,男方应当保障女方的基本居住权利,不能随意剥夺。 4.争议解决方式: 若双方对房屋居住权产生争议,可先尝试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因房屋居住权产生争议。房屋是小朱婚前单独出资购买且登记为单独所有,但小丽经济困难无其他住所,小朱却不让小丽居住,小丽认为自己应有居住权,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该房屋系小朱婚前单独出资购买且登记为单独所有,从产权角度看,属小朱个人财产,在合理范围内,小朱本可不让小丽居住。 2、但小丽经济困难且无其他住所,基于特殊保障情况,小朱应当保障小丽的基本居住权利,不能随意剥夺其居住权。 3、双方协商不成,小丽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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