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有诉讼时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有诉讼时效规定的。
在一般情形下,请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这三年的起算时间,是从当事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以及知晓义务人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伪造债务以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在发现上述行为的次日起,有两年的时间有权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便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也就是说,如果权利人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提起诉讼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那么法院将不会支持其请求。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即便诉讼时效已经届满,这种履行行为也是有效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总之,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诉讼时效问题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朱认为小李存在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离婚三年后才发现,于是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小李则以已过一般诉讼时效三年为由抗辩。小朱称这属于特殊情况应适用两年时效,从发现次日起算未超期。 案情分析: 1、若小李确实存在隐藏财产行为,小朱发现后起诉未超两年时效则应得到支持。 2、若小朱无法证明小李有隐藏等行为,按一般情况已过三年诉讼时效,小李的抗辩成立,法院不会支持小朱的财产分割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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