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婆房产加儿媳名字离婚可以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公婆名下的房产要是加上了儿媳的名字,这房产就往往会被当作是公婆送给儿媳的礼物。
要是没清楚地约定说只是单单送给儿媳个人的,那一般就会被看成是给夫妻双方的馈赠。 到了离婚的时候,这房产大多得作为夫妻共同的财产来进行分割。 不过,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公婆是明确地表示只把房产送给儿媳个人的,那这房产就应该被认定为是儿媳的个人财产啦,在离婚的时候儿媳就可以不用参与分割。 总结一下,重点就在于到底有没有明确的赠与约定。 要是没有约定的话,通常情况下就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要是有约定并且明确是只送给儿媳个人的,那儿媳就能够享有独立的产权。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后,小朱的公婆将名下房产加上了小李的名字。后小朱与小李感情破裂欲离婚,小朱认为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李则称公婆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是个人财产不应分割,双方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公婆加名时无明确约定,按照一般情况,该房产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馈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2、若小李能提供证据证明公婆明确表示只赠与她个人,那该房产为小李个人财产,离婚时小李可不必参与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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