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样自己的财产不被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离婚所涉及到的夫妻名下财产绝大部分都是通过双方面对面进行协商解决的。
然而,若协商无果,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对财产进行分割。 当然,这个前提是经过调查取证后确认这些财产确实属于离婚过程中未能涉及的共有财产,如符合此种情形,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对此类财产进行合法的分割处理。 另外,对于已经办理完离婚手续并在一年后又对财产分割有所不满的夫妇来说,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财产分配协议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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