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了不去拿证算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过了却不去拿证,就不算离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所规定的离婚程序里的一个重要部分,它主要是为了给双方一些时间,让他们能够冷静地思考,到底是不是真的下定决心要离婚。 当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之内,双方必须得亲自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这30天内没有去申请,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就意味着,仅仅只是经历了离婚冷静期,可不能说明离婚就已经全部完成。 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且成功领取到离婚证,才算是正式解除了婚姻关系。 比如说,有一对夫妻,离婚冷静期到了,但是其中一方就是不愿意去办理离婚手续,那即便离婚冷静期已经过了,他们的婚姻关系依然会继续存在下去,不会因为离婚冷静期结束就自动离婚。 所以,离婚这件事可不能马虎,得按照规定的程序一步一步来。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小朱因心生悔意,不愿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小李却认为冷静期已过就算离婚。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婚姻关系是否解除成为焦点。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小朱未前往办理,不符合法定程序。 2、由于小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小李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相当于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他们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并不会因冷静期结束而自动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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