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后多少天内可以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这件事情上,有一个重要的规定。
那就是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 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文来看,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且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那一天起,接下来的30天时间(这就是所谓的离婚冷静期)里,倘若任何一方内心不想离婚了,那么他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当离婚冷静期圆满结束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并没有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种情况就会被视为双方都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而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并且在规定的这个时间范围内,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就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办理,之后会发给离婚证。 这一系列的规定,旨在让离婚这件大事能够更加慎重地对待,避免一时的冲动而做出决定,给双方都留出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和权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收到受理回执单,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小朱想撤回申请,便向登记机关提出。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小李认为应按原计划离婚,小朱却坚持不再离婚,双方未一同前往申请离婚证,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冷静期内,小朱有权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其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2、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未共同前往申请离婚证,按照规定应视为双方都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理离婚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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