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让法官第一次就判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想让法官在初次审理时就判决离婚,必须满足法定的情形。
其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最为关键的标准。 具体而言,像重婚这种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情况,都能明显体现夫妻感情破裂。 还有,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身体或精神受到伤害,或者长期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使家庭关系陷入破裂边缘。 再者,若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另一方的权益,也属于感情破裂的表现。 另外,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双方在生活上互不关联,感情已淡漠到难以修复的程度。 提供相关证据是极为重要的环节,例如家暴的报警记录能直观地证明发生过暴力行为,就医病历可显示因家暴而产生的身体损伤; 分居的租房合同能说明双方已分居住所,聊天记录若能体现双方感情的冷淡和疏远,也能作为证据。 在庭审过程中,要清晰、诚恳地向法官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真实的感情状况,让法官切实感受到夫妻关系已无法挽回。 如果能充分满足这些条件,那么法官很有可能在第一次审理时就作出判离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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