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盖章了但是没签字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合同即便只盖章而未签字,也有可能是有效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当事人借助合同书的形式来订立合同之时,从当事人都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那一刻起,合同便宣告成立。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盖章往往被当作是当事人对合同内容予以确认和认可的一种方式。 即便没有签字这一环节,只要盖章是真实的,并且符合合同所约定的盖章要求,那么一般情况下,该合同是可以被认定为已经成立的,同时也具备一定的效力。 然而,这也并非绝对的情况。 如果在合同中明确地约定了签字与盖章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又或者存在其他一些特殊的约定,使得盖章无法具有相应的效力,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能仅仅依据盖章而未签字就认定合同有效。 所以,我们不能草率地一概而论地说合同只要盖章未签字就一定是有效的或者无效的。 而是需要紧密结合具体的合同条款以及实际的情况,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判断,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合同的效力状态。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一份合同,小朱在合同上盖了章,而没有签字。后双方就合同是否有效产生争议,小朱认为盖章了就有效,小李则指出合同里有特殊约定签字盖章缺一不可才有效。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盖章后合同可成立并有效,盖章可视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 2、若合同有特殊约定,如签字盖章缺一不可,那么仅盖章未签字时合同就不能认定为有效,需要结合具体合同条款与实际情况判断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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