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房屋预售合同,乃一种具备预订性质之合约。特别地,该等合同完全符合适用法律,并享有法定效力。此类合同之订立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预售方须在约定期间内将新建商品房的所有权转让予预购方;而预购方则应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一定比例的购房款项,同时需按时接收相关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因此,房屋预售合同在其合法性和有效性上得到了充分保障,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得以广泛应用。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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