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房屋买卖预售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即是预售商品房的卖方与买方之间,通过一纸法律文书达成约定,约定卖方将预售商品房在约定时间之内的所有权移转给买方,同时,买方向卖方支付预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按时接手该预售商品房。它属于买卖合同的一个类别。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性,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合同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其次,合同的内容和形式都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这其中,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以及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并无特别之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一般原则进行判断。 然而,在合同主体资格和形式合法性这两个关键要素上,商品房预售合同却具有其独特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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