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西房产纠纷退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买方有权与卖方进行商议,以期寻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如若双方就定金退还事宜未能达成共识,买方也有权诉诸法律途径,请求卖方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的退还并非毫无限制,仅限于因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导致的情形,并且必须是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正式合同。在此前提下,欲申请退还定金,买方需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具体而言,买方可以通过查阅合同条件谈判过程中的双方修改记录,或者通过收集双方交谈的录音资料作为证据。部分购房者可能由于自身原因并不愿意购买该房屋,从而构成了违约行为,但是他们仍然可以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实现定金的退还。此外,对于那些尚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内部认购项目,由于其本身并不符合销售条件,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定金均可予以退还,无需进行过多的取证工作,只需依法提起诉讼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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