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的房屋有质量问题找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所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请依据规定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住建局)寻求帮助及投诉处理。具体步骤如下:1.针对房屋品质不达标情况,您应首选与建设方进行友好商议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同时向国家建筑工程管理局(建交委)以及城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报告,进行必要的检测与备案工作。2.对于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我们建议您应委托当地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通常为房屋安全监督检查办公室)进行权威鉴定,并根据其出具的鉴定报告结果,与建设单位或出售者进行详尽谈判与交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 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 出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 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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