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民法典中债务重组加收利息怎么处理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民法典债务重组加收利息如何处理没有规定,而企业破产法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所以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所以债务重组时利息按债权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2: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