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可以缺席判决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的机动车交通肇事犯罪领域,法院一般是不会采取缺席判决审理方式的。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告人均享有出庭参加庭审的法定权利以及为自身的辩护进行发言的机会。 假如被告未能如期出现在庭审现场的话,这将会直接对案件事实的查证与维护被告之人权义务产生不利影响。 然而,在极端情况下,例如被告已经逃离现场并且在经过了一系列法律规定的追捕程序后仍然未能到案,经过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及其制定的审批流程,才有可能在某些特定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对举行缺席审判进行考虑。 但是,这种情况非常罕见,同时缺席判决的法定程序也极为严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适用缺席审判案件的类型及条件】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缺席审判案件的管辖】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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