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在刑法中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文中,对于非法拘禁罪的立案门槛有着明确的界定:
倘若相关公职人员违反其职务权限,采取非法的方式对他人进行拘禁,从而剥夺了他人长达24小时以上的人身自由; 或者是此类非法行为的手段极为残酷、恶劣,对当事人造成了诸如殴打、侮辱、虐待等不可逆转的身体和心理伤害; 或者是导致被拘禁者身体遭受轻伤、重伤甚至于导致死亡等严重后果; 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极其严重且无道德底线,使被拘禁者心理承受极限,选择自尽、自我伤残以致受伤、死亡或精神失常; 亦或是存在非法拘禁其他三位以上的人士等情节严重到必须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都应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二条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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